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主席黄张敬瑜一行21人,来湖北省访问考察公证工作。中国公证协会会长段正坤等出席代表团访问活动。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是解决“一国两制”的内地和香港不同政治、法律制度情况下公证文书使用的重要制度。自1981年委托公证人制度建立以来,司法部先后9次委托了374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委托公证人的委托期为三年,委托期满,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29年来,委托公证人制度逐步发展完善,在保护大陆地区和香港地区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湖北省与香港地区的社会经济交流日益密切,包括公证业务在内的法律服务协作也不断加强。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安骏介绍,该省现有116个公证处,355名执业公证员,年办证30多万件,公证业务达到100多项,公证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009年,该省共办理涉港公证近3000件,为两地民事交往与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考察访问期间,代表团一行参观了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并与在汉的公证管理干部、公证处主任进行座谈。双方就鄂港两地的公证制度框架、公证机构设置、公证业务开展、公证员(人)资格取得,公证执业监管等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交流。
段正坤会长在座谈时指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为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民事、经济事务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途径,维护了两地民众的合法权益,也为香港与内地法律界特别是律师、公证界的交流合作架起了一座桥梁。鄂港两地法律界有着长期的友谊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代表团的到访,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在公证、律师工作方面的了解与交流,为两地带来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