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为减轻市民供养父母及养育子女的负担,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11-12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以下的税务纾缓措施 :
1、提高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和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
财政司司长建议把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税额提高两成。供养60岁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会由现时30,000元增加至36,000元,全年与这些长者同住的纳税人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也会由现时30,000元增加至36,000元。供养55 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会由现时15,000元增加至18,000元,全年 与他们同住的纳税人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也会作同样幅度的增加,即由现时15,000 元 增加至18,000 元 。
如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财政司司长亦建议把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 除上限,由现时60,000元增加至72,000元 。
这项措施会由2011-12课税年度起生效,预计将惠及约51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收入会减少5亿7,000万元 。
2、提高子女免税额
财政司司长建议把子女免税额提高两成,由现时每名子女50,000元增加至60,000元。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所享有的一次性额外免税额,也由现时每名50,000元提高至 60,000 元 。 这项措施会由2011-12课税年度起生效,预计将惠及约30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收入会减少6亿5,0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