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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注册的香港公司、剔除注册的香港公司与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的清盘有何分别?
撤销注册的香港公司、剔除注册的香港公司与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的清盘,这三者的结果都是把注册在香港的公司解散。注册成立的香港公司清盘过程包括结算香港公司帐目及变卖香港公司资产,以便把净资产分配予香港公司成员和将香港公司解散。有关这种对注册在香港公司清盘的程序载于《公司条例》第V部。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兼且符合有关法例规定的私人公司,可根据《公司条例》第291AA条藉撤销注册这项简易法律程序将注册成立在香港的公司公司解散。以解散不营运的私人公司来说,撤销注册是比较简单和快捷的程序。至于剔除注册的香港公司,现行法例并无订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剔除注册的条文。剔除注册是法例授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权力,处长如有合理理由相信某公司是不营运公司,可以把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的名称自登记册上剔除。当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的名称自公司登记册上剔除,公司便告解散。
上一条:在递交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之前,是不是需要提交所有尚欠的周年申报表? 下一条:没有及时递交周年申报表的香港公司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