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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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利得税:从事电子商贸业务的香港公司的利润来源地
香港税务条例并没有订立一套全面的来源地规则。因此,经常要凭司法案例来指引如何决定香港公司业务的利润来源地。香港高等法院常指出香港公司的利润来源地必须根据事实来决定。在香港税务条例执行指引中有说明:哪几类型收入点出一些决定来源地所必须考虑的因素。这也同样适用于决定从事电子商贸的香港公司利润来源地的指引。强调的是:决定来润来源地的正确方法,一般是要确定纳税人产生利润的营运工作是什么,和那些工作在哪里进行。
上一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永久机构”的立场。 下一条:在香港注册公司后,香港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