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职责,是为有限责任及无限责任的本地公司办理注册成立手续和办理注册非香港公司;为本处负责实施的各项条例(以《公司条例》为主)所规定提交的文件办理登记;提供服务和设施,让公众查阅并取得本处的法定登记册所载资料、在本处注册和登记的公司最新资料和已登记文件的影像纪录;撤销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私人公司的注册;以及确保公司及其高级人员遵从有关条例,并履行责任。我们的理想,是受世界认同为卓越的公司注册处,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令香港作为全球其中一个最方便营商地区的地位更加巩固。 注册处的职能:
1、提供设施,让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公司、信托公司的发起人及注册受托人,可顺利为其公司或法团办理注册成立手续,并登记公司按照各有关条例规定所递交的文件。
2、提供设施,让公众人士查阅本处所保存的资料。
3、确保公司及其人员遵照有关条例,并履行责任。
4、就与公司法及相关法例有关的政策及立法问题,向政府提供意见。
5、快捷及有效地达至上述各项目标,并在客户可接受的收费水平及时间范围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