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蓝
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05室TEL:0852-2568 9333 0852-2568 9373
上海深蓝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4楼2401~2402TEL: +86 021-6226 0383 +86 021-6226 0319
深圳深蓝
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号嘉里中心720室 TEL:+86 755-2502 9382 +86 755-2502 9383
依据香港税法规定,每年需填报利得税交回香港税务局的对象:
1) 新登记的业务:新于香港注册公司,其首份利得税报税表通常会于业务开业或香港公司注册当日
起约18个月后发出;
2) 持续经营的业务(每年大批发出报税表);香港税务局对于在持续经营期的香港公司,在
每年4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发出利得税报税表;
上一条: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适用范围 下一条:香港税务局规定,无须每年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