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蓝
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05室TEL:0852-2568 9333 0852-2568 9373
上海深蓝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4楼2401~2402TEL: +86 021-6226 0383 +86 021-6226 0319
深圳深蓝
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号嘉里中心720室 TEL:+86 755-2502 9382 +86 755-2502 9383
在香港注册公司后,所有的业务记录,必须由有关交易日期起计保留最少7年;就算香港公司注销(结束营业),仍有责任继续保留香港公司的有关记录,直至7年期限届满为止;
假如香港公司在较早的课税年度所蒙受的亏损已为近年赚得的利润所抵消;香港公司最好仍然保留这些年度的记录,直至亏损全数抵销的年度完结后的7年为止。
为证实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应评税利润计算无误,在香港注册公司的业务记录必须包括:
1) 记录在香港注册公司收款及付款或收入及开支的账薄;
2) 核实在香港注册公司帐薄中的各项记录所需的基本文件,例如凭单、银行月结单、发票、收据及其他有关的文件;
3) 有关在香港注册公司业务的资产及负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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