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無論你咨詢多少間註冊代理,業務員一定對你說香港公司不須要驗資,註冊資本不須要到位。但事實是否如此?我的答案當然不是他們講得這麽簡單。
要了解個中奧秘,先要了解香港公司的資本結構跟國內公司是有所不同的。對於國內公司,註冊資本相等於實收資本,在一定的限期內須要由股東繳足,並須由執業會計師驗證後出具相關的報告證明。
相反,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並不一定等於實收資本。註冊資本是指公司可向股東發行股票集資的最大金額。當公司成立後,由公司董事局決定發行多少股份及集資金額。所以一般的情況下實收資本會少於或等於註冊資本。舉例:公司的註冊資本為HKD10,000分為10,000股每股HKD1.00,現董事局決定發行1,000股新股給投資者集資HKD1,000,該投資者同意認購公司的股份及足繳金額後,這樣HKD1,000就變成公司的實收資本。公司余下的9,000股可代公司有集資需要的時再由董事局決定發行。所以,當股東認購該數目的股份後,資金一定要到位,而未被認購的部份就不須要到位。
當股東認購股份後,他們須要在什麽時後把資金到位?資金到位的時間由董事會決定。所以當股份被認購後,該股份可分為已繳股本(到位)及未繳股本(未到位)。用以上的例子,如董事會決定先繳30%,該股東或投資者則須把HKD300存到公司賬戶,余下的70% (HKD700) 為未繳股本待董事會決定可時繳交。
每年公司審計核數時,審計師(核數師)會對已繳股本進行核實,證明公司已收到投資者的相關款項,否則核數師會發出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有很多內地的客戶,喜歡把註冊資本做到好大(如HKD10,000,000),然後把所有的股份都認購,但從來沒有拿過錢出來,如果沒有事發生當然沒有人會理會,但是如果公司出現資不抵債或被清盤時,股東認購後而未繳足部份一樣要拿出來償還。還有些更離譜的代理,客戶明明沒有拿錢出來繳交資本,他們為圖方便,每年的周年申報跟客戶報上認購股本已繳足。如當這些公司日後想上市時,一定會遇到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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